关于修改完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奖代补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为做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奖代补政策实施工作,增强以奖代补资金使用针对性与有效性,我部组织专家对你们上报的相关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奖代补资金使用方案进行了评审,提出了完善建议(见附件)。现将专家评审结论和建议转发你们,请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奖代补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5]47号)精神,参照专家评审意见,抓紧组织相关示范区对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由省级农业、财政两部门审核通过后,于8月31日前报我部财务司、发展计划司和财政部农业司备案。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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