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坚持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 走绿色兴农之路
近年来,福建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生态省的指示嘱托,把发展生态农业、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为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走出一条具有福建特色的绿色兴农之路。
一、优化农业产业绿色布局
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提升水土资源、气候条件与农业产业的匹配性,强化规划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编制专项规划。为更高起点建设生态强省、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造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化生态省建设 打造美丽福建行动纲要(2021—2035年)》,出台《福建省“十五五”生态省建设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科学谋划“十五五”农业绿色发展思路举措,引导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完善产业布局。将全省74个县(市、区)分别进行划分,明确区域发展重点,形成农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持续推进临海蓝色、闽西北绿色、闽东南高优三大特色农业产业带建设,不断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着力优化种养业区域布局,出台《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强化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管理,推进以地定畜、以种定养,促进种养对接、农牧循环。大力推进深远海养殖布局,建设海上牧场,截至目前,省内已投建“闽投”“定海湾”“乾动”“泰渔”“航宁”等系列深远海养殖装备34台,投产装备养殖水体超30万立方米,规模居全国第一。
二、强化农业资源利用与保护
系统推进农田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筑牢农业生态安全屏障。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利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确保省域内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截至2025年年底,全省耕地面积为1399.3万亩,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的1341万亩耕地保有量和121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连续4年实现净增加,牢牢守住了耕地红线。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覆盖全省七成以上耕地。科学划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落实用地养地措施,选择以种适地、以地适种等技术路线,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上杭县建立县、乡(镇)、村及园区三级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直接责任人的“土长制”,与河长、林长“三长合一”,形成对生态环境的全链条保护。2025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达到94%,比2020年提高2.07个百分点。强化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实施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等重点工程。截至2025年末,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93.18%,比2024年提高了0.11个百分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统筹推进河湖保护、治理、管护各项工作,39项改革举措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推广清单。长汀县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斑块治理与小流域综合治理相结合,水土保持率从1999年的76.18%提高到2025年的93.72%,相关经验入选联合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三、提升农业产地环境保护水平
坚持生产生态相协调,推广绿色生产方式,推动农业增效、生态增绿协同共进。推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加强源头管控,率先建成覆盖全省的农资监管信息平台,推进备案管理,对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严格市场准入,实行限用农药定点经营、一瓶一码、实名购买、终身追溯。推进过程减量,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和秸秆还田,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无人机等新型高效植保机械开展服务,推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发展,全省化肥使用量连续9年、农药使用量连续14年实现减量。推动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制定《福建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培育壮大秸秆利用主体。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和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减少农田地膜用量和残留。加快建设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推行粪污“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按量还田、全程追溯”市场化运行机制。制定《超高温堆肥技术规范》,有效解决传统有机废弃物堆肥周期长、无害化不彻底等问题。2025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处置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3%、85%、93%。
四、全链推动生态农业健康发展
锚定绿色低碳转型方向,统筹技术集成、科技创新、市场赋能与质量追溯,因地制宜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推行农业地方标准310多项。推进茶叶标准化种植,率先倡导茶园不使用化学农药,截至2025年底,全省生态茶园面积占比达到86%以上。推行绿色循环模式。推广一年多熟粮经轮作模式,探索发展稻鱼、稻螺等综合种养。自主研发鸭无水面饲养技术,发展旱地圈养、网上平养和笼养生态养殖模式。探索碳汇价值实现机制。研究建立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监测核算认证体系,厦门市同安区研发高山茶园碳汇核算方法,对7755亩茶园开展碳汇监测认证,完成全国首单茶园碳汇项目交易,实现“卖茶叶+卖碳汇”双重收益。发展海洋碳汇产业,设立海洋碳汇交易平台,打通蓝碳生态价值转化通道,率先实现双壳贝类碳汇交易、红树林海洋碳汇交易、村集体海洋碳汇交易,截至2026年4月,累计完成海洋碳汇交易25万吨,占全国交易量约八成。制定《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建设方案》,优先选择高固碳树种,增强森林固碳能力。抓好农产品质量追溯。全面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将3.28万家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监管,推动产品上市赋码出证、凭证销售,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即时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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