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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聚焦小切口 牵动大场景 实施和美乡村建设“三大行动”

日期:2026-01-27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字号: 打印本页

  近年来,浙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考察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农民群众“改善居住房、消除蜘蛛网、畅通入户路”等需求强烈的问题,破解条块管理瓶颈,系统部署推进实施农房改造、管线序化、村道提升“三大行动”,以打造诗画浙江和美乡村为引领,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向更高水平跃升。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标准

  (一)制定指导意见。省委农办、农业农村厅、住建厅、交通厅联合印发《浙江省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推进和美乡村三大行动指导意见(20242027年)》,明确用四年时间完成各类农房改造50万栋,实施管线序化行政村2000个,完成村内道路提升行政村10000个,建成一批基础设施配备齐全、整体风貌协调有序、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完善制度指引。修编《和美乡村农房改造指引(试行)》《农村管线序化技术指引(试行)》《农村管线序化“两清两合”整治八法》《浙江省和美乡村村道提升指引(试行)》等建设指引。明确农房结构“好安全”、农房功能“好舒适”、农房设备“好实用”、农房风貌“好气质”的浙江“4好”农房的改造要求,提出整杆拔除法、旧线归并法等管线序化整治八法,制定“1布局+4提标+1机制”村道提升建设标准。

  (三)强化部署推进。《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明确了“三大行动”的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和牵头部门。2024年,省委农办联合农业农村厅、住建厅召开全省现场会,重点围绕“规划如何开展、工作如何推进、资金如何筹措、责任如何落实”等进行了专题部署,编印典型案例12个,全面展示“三大行动”建设成效。各设区市也相继召开推进会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二、坚持分类有序,聚力多措并举

  (一)分类施策改善住房条件。按照彰显浙派特色的风貌提升要求,统筹推进自住房微改精提、古民居修缮保护、危旧房拆改整治、闲置房改造盘活“四房共改”自住房“一房一方案”对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设施设备等进行微改造、精提升传统民居通过产权置换、集体收储等形式进行改造并加以保护危旧房运用零星搬迁、有机更新等措施解危;闲置房通过自主经营、整体运营等多种盘活模式,为乡村产业发展和集体增收致富腾出空间同时,依托“农房浙建事”系统,通过“村填报、乡核实、市审定、省备案”的标准化流程,在线完成改造农房的信息入库、照片存档和进度汇总等工作,有效破解农房改造多头管理的难题,基本实现农房改造规范化管理截至2025年底,全省完成农房改造30.67万栋。

  (二)统筹联动推进管线序化。围绕村庄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推进清废杆、清废线、多杆合一、多箱合一“两清两合”整在政府部门层面,积极整合乡村建设相关项目资金,将管线序化纳入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和美乡村建设等重点项目实施内容在运营商层面,省农业农村、住建、通信管理等部门与移动、电信等运营商积极对接协调,自上而下全面规范管线架设。坚持建管并重,引入第三方机构或企业,逐步建立属地政府管理、产权企业协作的整治、管理、运维一体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如东阳市依托“城乡综合巡检平台”实现作业报备和过程监管,通过巡检队伍实现结果反馈和现场整改,有效遏制管线问题反弹,实现科学化集约化长效化管理。截至2025年底,全省1713个行政村完成管线序化。

  (三)多维拓展乡村道路功能。将村道提升纳入省政府2025年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围绕村内道路全面硬化、沿线彩化、节点亮化、配套优化“四化提标”,重点开展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提升老旧路、畅通入户路四项工作。拓宽道路空间。科学开展村内路网布局规划与建设,大力整治影响通行违搭违建、外扩围墙等,充分利用拆后空间拓宽通行路面,实现村道畅通。改造配套设施。完善乡村公共信息标志、安全标志、道路交通标志、信息索引标志等标识标牌系统;结合村庄规划,因地制宜增加村内停车位,积极推动旧停车场改建扩建,推广一场多用的智慧停车场优化充电设施,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入乡,稳步构建布局合理、快慢结合的乡村充电网络体系。开发路衍经济结合乡村土特产全链开设路边共富市集、创客市集,打造一批风景道、小吃道、人文道,让乡道成为精品民宿、特产售卖和文化传承的宣传展示平台,实现村道建设与休闲农业发展有机串联。截至2025年底,全省5079个行政村完成村道提升。

  三、强化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机制

  (一)部门协同推进。建立省农办牵头,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交通、文广旅等部门协同参与,省、市、县三级部门联动机制。各部门坚持分工负责、协作配合,高效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比如在推进管线序化中,省农业农村厅、建厅、通信管理局协同作战,联动各大运营商,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系统推进。坚持系统观念,将“三大行动”同乡村片区组团、风貌提升等规划及建设方案一同谋划、一体实施,探索建立“项目资金+政府补助+市场投入+集体资金+农民分担”等投资方式,保障“三大行动”建设资金需求。同时开展工作调度,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属地反馈,联动督促推进,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

  (三)试点示范推进。遴选宁波市象山县、嘉兴市平湖市、绍兴市上虞区等23个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以试点县为基本单元集成推进,推动形成标准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等标志性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示范带动全省各地持续深化“三大行动”,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